安安法务-企业用工风险防范培训
在日常的劳动者为单位提供劳动的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都是法律认定的劳动关系,关于劳动关系认定不清楚所引发的劳动争议也是频繁发生。在企业用工风险防范培训的服务过程中,就有很多的学员因为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认定不清楚,产生了劳动纠纷,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安安法务-企业用工风险防范培训案例介绍:
乐山市某装修公司因与长期合作的保洁公司的合约到期,在寻找新的保洁公司合作的期间,办公区域无人打扫,于是经人介绍雇佣陈某在公司担任保洁工作。
公司与陈某之间未签订书面协议,只是口头约定公司每月支付陈某2500元,每天工作两个小时,工作时间不固定,只需要将公司办公区域的卫生打扫干净即可。工作完成后或者休息时间可以在公司的休息室休息。
陈某于2015年12月20日进入装修公司按照约定工作,2016年2月10日公司与新的保洁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于是终止了与陈某之间的合作关系。
2016年2月20日,陈某以乐山市某装修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实际发放报酬与约定报酬不符为由,提出了劳动仲裁。
在公司的管理人员在企业用工风险防范培训的学习咨询过程中,我们的企业劳动风险法律顾问发现,有很多的企业管理者对于用工风险的管控确实有很大的缺陷。在本案中,单位与陈某之间其实不存在劳动关系,是单位将工作区域的保洁工作外包给了陈某,陈某并没有直接接受单位的管理,属于劳务关系。
企业的外包劳动也应该签订相应的外包合同,这是劳动关系中最有利的证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提供服务,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很容易引发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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